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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发布总河长令开展“清河清湖”专项行动
近日,蚌埠市发布总河长令,决定在全市开展“清河清湖”专项行动,集中整治河湖水域岸线存在的乱占、乱建、乱堆、乱采、乱捕等问题。
此次“清河清湖”专项行动将聚焦河流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围垦湖泊、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,非法侵占水域岸线、乱堆垃圾固废、非法乱建乱搭、非法开采砂石和取水、乱排乱倒污水、非法捕捞水产品、围网养殖等行为,以及其他影响河湖水生态、水环境、水工程安全的杂物和违法行为,通过开展题排查、清理整治、巩固提升等,力争在202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淮河“四乱”等问题整治,5月底前完成乡村河湖“四乱”等问题整治。
总河长令明确,各县区是本辖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,负责整体部署、人员调配、资金保障、群众发动、工作专班组建等。要组织开展全河段、全湖区、全水域拉网式排查,建立问题动态台账,形成“一县区一单”。市河长办具体负责全市“清河清湖”专项行动的统筹、组织、协调工作,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、协调联动,共同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。
(杨露露)